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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校园内捅死与其相恋表弟一审被判无期
2011-02-01 11:57:48 来源:
核心提示:昨日,因感情纠纷持刀捅死男友的女生杨如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受害者亲属获赔1.8万余元。据悉,受害者与该女生原为表姐弟关系,事发前女方已怀身孕。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云南民族大学校园血案凶手杨如华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受害者李建昌的亲属获赔1.8万余元。
2010年4月5日,22岁的杨如华因感情纠纷拿着一把水果刀到云南民族大学找自己的表弟兼恋人李建昌“算账”。当晚10点左右,杨如华一刀刺向对方,李建昌当场毙命。
事发不久,杨如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杨如华对公安机关指控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异议。庭审过程中,她称想当庭向自己恋人兼男友的父亲,也就是自己的亲舅舅道歉,同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杨如华在不能正确处理男女之间恋爱关系后产生的感情纠纷,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综合被告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杨如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认为,杨如华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遂依照《民法通则》判处杨如华赔偿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1.8万余元。
对此判决结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周昌发律师说:“我已经将判决结果电话通知了李建昌的父亲,但他们说要与家人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提起上诉或申请抗诉。”
新闻回顾:云南民大男生被怀孕女友刺死 女方系其表姐
2010年4月5日,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李建昌因感情纠纷被女友杨如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死,据查,二人原为表姐弟关系,事发前女方已怀身孕。
2010年4月,云南民族大学呈贡雨花校区一名大二男生被女友刺死。当事人是表姐和表弟的关系,表姐为表弟多次怀孕堕胎。当表弟提出分手时,表姐捅死了表弟。法庭上,被告人流泪致歉。
(本文来源:云网 作者: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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