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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权力和整体利益

2009-08-24 23:36:32 来源:


公共权力和整体利益

国家的公共权力,是为了某种整体利益的。在阶级社会中,是为了剥削阶级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则是为了劳动人民的利益。没有利益追求的公共权力,我们是无法想象的。
     公共权力的利益属性,来自于社会物质生产和分配的过程。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足够的维持生命的物质财富,否则,便是恐怖的死亡。并且,物质财富的丰富,不仅可以使我们繁衍生命,更能带来快乐的享受。愈是发达的社会,物质财富的享受属性就愈是主要的。然而,由于自然资源的稀缺性,相对于人们所具有无限需求的渴望,一定时期的财富生产总是处在相对不足的水平之上。因此,如何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这些劳动成果,除了在产品极度匮乏的原始社会以外,迄今为止,始终是一个难以圆满解决的十分复杂的问题。于是,这就需要一种具有强制力的社会事物,来维持正常的生产,并根据生产方式来进行相对合理的分配。这个社会事物就是国家的公共权力。可见,任何国家的公共权力,都是建立在社会的整体利益基础之上的,乃是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而产生和存在的。“利益关系决定和支配着权力关系,利益也是权力的核心和最终目的。”(张穹、张智辉主编《权力制约与反腐昌廉》,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第43页)这是千真万确的。
     建立在这样的观点基础之上,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掌握公共权力的人,需要有一种强烈的整体利益的意识。惟有牢固确立了这样意识的人,才能尽心尽职地运作好权力,以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否则,缺少这样意识的人充当管理整体利益的官员,就如同没有文化的人充当老师一样。有的人会说,在剥削制度中,掌握公共权力的人都是自私自利的腐败分子,他们是毫无整体利益观念的。这样的判断,其实是很片面的,是一种先入为主的错误观点。诚然,剥削制度中的官员都是与人民利益根本对立的,但是相对于其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他们也是属于一个统治阶级整体的,也有着他们特定的整体利益。任何一个统治者都不能不维护这样的利益,否则,他们的政权也就无法维持下去。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各个朝代初创时期,都很重视吏治,并不断强化御史监督工作,有的甚至对贪官污吏进行极为残忍地镇压,目的也在于防止各级官吏侵害整体利益,危及皇权的统治。而他们所褒扬的一些清官,都无不正是将朝廷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掌权者。
     如果说,在封建社会中,尚且重视维护整体利益,甚至还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模范官吏,那么,在一切国家权力全部属于人民,公共权力是全社会劳动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没有丝毫理由将个人的或者小团体的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我们也没有丝毫借口,把腐败现象的盛行泛滥完全归结为人们无法左右的客观原因,来为公共权力的某种异化现象在责任上进行搪塞和开脱——这正是没有责任心的表现。因为,我们已经不再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利益之间关系颟顸无知的,我们的政治理论已经是如此明白地阐述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现实社会的法则。尽管我们还有很多的经验需要总结,还有不少领域需要探索,但是,国家公共权力和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紧密联系,已经是如此明了,以至于我们可以像教育学龄前的儿童一加一等于二一样那样,使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明白这样肤浅的道理。
     但是,道理是浅显的,现实却是如此复杂。君不见,有那么多口口声声要廉洁从政、说得比唱得还好听的政府官员,根本就不把如此普通而又简单的道理放在心上。公共权力在他们的手上,不再是为了社会整体利益服务的。尽管在有的时候,他们也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否则,他们如果是赤裸裸的反人民的,怎么能够立足于人民的政坛。但是,这只不过是装装模样的,只不过是为了掩盖自己肮脏的内心世界的需要。公共权力本来是要和社会整体利益合二为一的,可是,由于掌握这个权力的人自私心作祟,用个人利益挤占了公共利益,致使人民的权力被滥用了。
     由于人性的弱点,人的自私总是难免的。一辈子总是自私自利的人很少见,一辈子做到大公无私的人也不多见。任何一个人,在有的时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总是会产生私心杂念的。在我们所见的人当中,从未见到过一生之中一点私心杂念都没有的人。也许有人会自诩,但我们知道这是虚伪的。普通人是如此,政府官员也不例外。问题是,普通的私心并不见得就是坏事情,在市场经济中,追逐私利乃是发展的动力。说市场经济是大公无私的,那只是镜花缘里的怪事。然而,对于政治领域来说,自私就是很可怕的事情。因为公共权力是最怕私心侵害的,就如同健康的躯体害怕癌细胞侵蚀一样。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水火不相融的性质。公共权力一旦在私心的的作用下,和私利结合在一起,就会生产出腐败的妖魔。
     因此,在政治体制建设中,如何割断私利和公共权力之间的联系,是一个相当重要而有十分复杂的课题。现代各国政治体制建设,都无不在艰难地探索和解决这个问题。有的采取了两党轮流执政的方式,防止腐败分子执掌公共权力。有的采取三权分立,用权力来制衡权力,尽量减少权力被私心操纵。这些都是西方国家采取的办法,尽管不适合我们的国情,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地否定这些体制在加强廉政上的积极意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在人民利益高度一致基础上的政治,必然是代表了这个利益的政党来执掌公共权力,从而高效率地为人民大众谋取利益。这样的基本宪政制度我们不能变,要长期坚持。但是,如何加强公共权力之间的监督制约,则是很有必要向现代发达的宪政国家学习的。借鉴他们的长处,结合本国的实际,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确保人民权力的公共本色,始终用来为劳动大众提供最好的服务,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
     总之,权力总是具有利益的属性,任何国家权力都是和整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共权力,是建立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基础之上的。我们必须用完善的制度,来克服因为国家公务员的私心给这个权力带来的伤害,确保公共权力的人民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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